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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平台应当支起网络直播“过滤网”

2019-08-08 09:39:54 | 查看人数 | 来源:渝岸公考

 8月5日,红花会说唱歌手贝贝在直播中做出疑似剁手指的举动,随后引发网友批评。北京青年报记者6日获悉,该歌手的直播账号已被平台永久禁播。6日下午,红花会官微发文道歉并解散。专家表示,直播“自残”画面违反公序良俗,涉嫌违规,平台应尽到审核责任。(8月7日《北京青年报》)

网络直播“自残”涉嫌违规,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揽用户,或以恐怖、残忍、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等方式以及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的网络表演活动,属于《规定》禁止的内容。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直播出现违法行为,直播平台对涉事直播账号永久禁播,这既是平台的权力,也是平台应当履行的责任。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对平台上的直播行为与内容,负有审核与管理责任。强化网络平台对信息内容的审核以及内容生产行为的管理责任,给网络文化信息支起“过滤网”,以维护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

然而,由于网络传播片面的“流量嗜好”,各类非法、低俗信息与内容一直以来都是吸引眼球、迎合低级趣味的“卖点”和营销手段,是网络信息治理的重点。眼下,网络视频生产的门槛越来越低,进入智能手机时代,人人皆可从事视频生产,这些都给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网络视频信息的生产、传播的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如此语境下,更需要视频平台承担起与经济权利相匹配的社会责任,建立与平台规模相适应的审核与管理队伍和工作机制,更严格地把好用户与内容“双准入”的门槛,真正担负起审核与监管责任,而非像个案一样,不闹出影响不采取措施,靠“媒治”倒逼自治。

当然,对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网络视频的管理,也不能将把关的责任向平台“一推了之”,部门亦需强化对平台审核与监管执行情况的常态监督与检查,加快完善监管机制,如建立网络视频信息的监测机制、网络视频平台信息内容与传播行为“黑名单”制度等,倒逼平台落实责任,提升充当“过滤网”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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