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7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章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招考信息 丨 发布时间:2017-09-19 11:20:01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重庆高新区”)于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园区和全国首批科技服务业试点,是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赋予建设西部创新中心重任。2016年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7年纳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

重庆高新区规划建设面积74.3平方公里,其中:东区石桥铺、二郎片区20平方公里,西区金凤、含谷、白市驿组团54.3平方公里。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高新区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基础、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完善的配套体系。尤其是2010年“三次创业”以来,紧紧围绕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开发建设、科技创新四大核心任务,提速打造西区国家级综合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东区石桥铺、二郎高技术服务中心,构建起石墨烯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高技术服务、现代商贸物流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质量效益有力提升,城市功能形象日趋完善,创新创业能力全市领先。

重庆高新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1999年12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现发布2017年博士后招收简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收计划及条件

2017年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2名,基本条件为:

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具有与企业研究课题方向相关的专业学科背景,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具备课题研究相关的能力;

3.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论文,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

4.能独立撰写项目报告和结题总结;

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在站工作时间

原则上两年

三、培养形式

与高校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

四、进站程序

(一)申请

1.符合进站条件的博士,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与博士后科研工作及企业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正式申请。

2.申请作为我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自荐材料;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暂未拿到证书者可提供学位授予部门出具的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一份;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的博士学位认定证明;

(3)两位该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留学人员申请做博士后需有一名外籍专家提交推荐意见;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或2篇以上已正式发表或录用的学术研究代表作;

(5)对课题的研究计划和研究思路一份(不少于2000字)。

(二)初审

1.对申请进站工作的博士,博士后工作站及企业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与申请人进行面谈;

2.在确定进站人员后,与流动站进行沟通、协商联合培养的方案,签署联合培养协议。

(三)进站

1.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正式办理网上申请手续;

2.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负责复核,并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复,向获准进站的申请人发出进站通知书;

4.经批准进站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进站,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退站处理。

五、待遇

1.招收企业为进站博士后提供研究、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科研设备、科研经费等,福利待遇、医疗保障待遇等比照企业同等人员对待,或按照协议执行,具体事宜面谈;

2.工作站为在站博士后每年提供8万元安家、岗位津贴等人才奖励补助,协助申请各级有关经费,按重庆市财政资助金额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并按有关规定协助在站博士后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3.在站博士后享受《重庆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重庆市九龙坡区高级专家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九龙坡区关于支持人才区内购房的实施意见(试行)》等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区相应政策待遇;

4.博士后进站报到及期满出站依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5.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高新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宇盟

联系电话:023-68606068,15823312658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科城路60号二郎总部经济楼1号楼302室

邮 编:400039

邮 箱:2913311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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