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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重庆市委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招考信息 丨 发布时间:2019-07-24 17:25:54

为进一步优化团市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5名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体健康,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好,有志于从事青少年工作。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1日(含)。“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0日—27日。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团市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18:00前通过投递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电子档、盖章后的纸质件扫描件作为附件报送)进行报名,邮箱地址:tswrs@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的邮件,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3月20日—27日。

网上报名开始后,团市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可于3月28日在重庆共青团网(http://www.cqyl.org.cn/)首页相关栏目查询。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3月28日—3月29日。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填写完整的《团市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公务员身份证明、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团市委(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401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通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通知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共青团网(http://www.cqyl.org.cn/)首页相关栏目查询。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3月30日(星期六)9:00—11:30。

报名人数与人选指标的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团市委研究决定是否减少遴选名额、降低比例或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合格线60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在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5: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团市委决定是否减少遴选名额、降低比例或取消本次遴选计划。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从笔试合格者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在《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从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团市委对其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并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和其他事项。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从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转任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团市委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是否递补,由团市委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共青团重庆市委负责解释。

附件:团市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和咨询电话:023-63861145       023-6385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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